男子云某以網絡交友的方式添加了女子張某,經過兩個多月的交往,云某開車將張某約到東津新區(qū)唐莊路段附近,將張某捆綁后拍下裸照,并威脅張某如果報警就把照片發(fā)到網上,進而從張某的手機中轉走了 2 萬多元現(xiàn)金。這一晚張某到底經歷了什么 .... 5 月 29 號早上 5 點多鐘,東津分局接到 110 指揮中心指令稱:一女子在東津新區(qū)華為云科技路段被網友綁架,并從手機里轉走了 2 萬多元現(xiàn)金。 接到報警后,東津派出所迅速出警并找到報警女子,通過女子張某提供的車牌號民警展開了調查。 據辦理此案的東津派出所所長閔立軍介紹:通過報案人提供的車輛信息,民警迅速鎖定嫌疑車輛在漢江路附近,民警調集警力快速趕到車輛所處的位置。報案后 7 個小時,民警在白馬廣場附近將嫌疑人現(xiàn)場抓獲。隨后,民警從嫌疑人身上搜出作案用的匕首和 19700 元搶劫所得現(xiàn)金。 經過審訊,民警得知,女子張某今年 44 歲,在襄城勝利街附近一足浴中心上班。兩個多月前,男子云某通過搜索附近人添加了受害女子張某的好友。期間,云某以發(fā)紅包的形式多次約張某外出,張某也未拒絕,兩人一直保持網友的關系。 5 月 28 號案發(fā)當天,云某再次以發(fā)紅包的形式約出張某,并約定晚上 11 點左右在襄城區(qū)民主路附近見面。見面之后,云某以喝酒后不能開車從市區(qū)經過為由,只能從東津大橋繞行。云某將車開到華為云科技唐莊斷頭路附近,兩人在車上幽會,完事后,張某要求云某開車將自己送走,云某卻說車輛出現(xiàn)了故障無法啟動。 據受害女子張某交代:" 云某慌稱車輛故障,無法啟動。當時張某已經感覺到不對勁,準備打電話讓朋友開車把自己接走。但云某并未同意,兩人開始撕扯起來,云某隨即從車內拿出水果刀,并讓張某用皮帶將自己的手捆住,否則會用水果刀劃傷張某的臉,由于內心恐懼張某只能照做。" 下車之后,張某記下了云某的車輛特征,并撥打了報警電話。云某被抓獲時剛從銀行把非法所得的現(xiàn)金取出,還清了信用卡欠款,吃完早飯后打算回家睡覺,沒想到這么快就被民警抓獲,從報案到抓獲嫌疑人,民警只用了 7 個小時。 經查,云某今年 32 歲,作案使用的車輛是從網上租來的。目前,犯罪嫌疑人作案用的匕首和搶劫所得 19700 元已繳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