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钟杏行А段錆h市居住證》; (二)在本市中心城區(qū)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就業(yè),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且處于在繳狀態(tài); (三)申請人月均收入符合規(guī)定標準; (四)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房產,且3年內無房產轉移、注銷記錄。 在漢穩(wěn)定就業(yè)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的,申請與審核程序如下: (一)申請人經由所在用人單位統(tǒng)一向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用人單位對申請人的工資收入和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進行核對匯總,確保其填報信息真實準確。 ?。ǘ┙值擂k事處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是否符合規(guī)定條件進行書面審核,并通過信息數據共享方式對申請人的居住證及落戶情況和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繳存相關信息進行初審。經初審符合條件的,街道辦事處將申請資料和初審意見報區(qū)住房保障房管部門。
?。ㄈ﹨^(qū)住房保障房管部門自收到申請資料和初審意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房產情況是否符合規(guī)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經復審符合條件的,在所在區(qū)人民政府政務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發(fā)放《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發(fā)放通知書》;經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區(qū)住房保障房管部門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補貼標準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標準同于本市公租房保障政策中單身居民標準,補貼系數為0.4,對申請人本人發(fā)放,外來務工人員每月可領取住房租賃補貼240元。領取租賃補貼時限累計不超過36個月。 申請條件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的,須持有: 1、有效的《武漢市居住證》; 2、在本市中心城區(qū)就業(yè),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且處于在繳狀態(tài); 3、申請人月均收入不超過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單身居民收入標準(3500元); 4、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房產,且3年內無房產轉移記錄。 注意事項已享受本市公租房保障政策、人才住房優(yōu)惠政策等住房保障政策或已取得本市住房保障資格的外來務工人員,不再享受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 |